維A酸乳膏

發布時間:2025/2/19 14:58:22 瀏覽次數:1222
溫馨提醒:請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的注意事項,禁忌等內容,按照說明書或在醫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將藥品置于兒童無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稱 | 維A酸乳膏 |
| 漢語拼音 | wei-A-suanrugao |
| 品牌名稱 | 修正 |
| 注冊商標 | 修正 |
| 基藥產品 | 是 |
| 醫保產品 | 是 |
| 適應癥 | 本品用于尋常痤瘡、扁平疣、黏膜白斑、毛發紅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銀屑病的輔助治療。 |
| 主要成分 | 本品為乳劑型基質的類白色或微黃色乳膏,氣芳香。 |
| 作用機理 | 1.與光敏感藥合用有增加光敏性的危險。2.與肥皂等清潔劑、含脫屑藥制劑(如過氧苯甲酰、雷鎖辛、水楊酸、硫磺等)、含乙醇制劑、異維A酸等共用,可加劇皮膚刺激或干燥,因此必須慎用。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洗凈患處后,取適量本品涂于患處,每晚睡前1次。 |
| 性狀劑型 | 乳膏劑 |
| 產品規格 | 10g/支 |
| 不良反應 | 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癥狀,如灼感、紅斑及脫屑,可能使皮損更明顯,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膚多半可適應及耐受,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或暫停用藥。 |
| 禁忌 | 1、妊娠起初3個月內婦女禁用。 2、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本品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 4、眼部禁用。 |
| 注意事項 | 1、濕疹、曬傷、急性和亞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2、不宜使用于皮膚皺折部位。 3、用藥期間勿用其它可導致皮膚刺激及破損的藥物、化妝品或清潔劑。以免加重皮膚反應、導致藥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統不良反應。 4、日光可加重維A酸對皮膚的刺激導致維A酸分解。動物實驗提示維A酸可增強紫外線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間及睡前應用,治療過程應避免日曬,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積應用,日用量不應超過20g。 6、因本品有引起嚴重刺激和脫屑的可能,開始可采取隔天用藥或每3天用藥1次的治療方案;最好先采用濃度低的制劑,待耐受后再改用較高濃度的制劑。 |
| 藥物相互作用 | 與肥皂、清潔劑、含脫屑藥制劑(如過氧苯甲酸、雷瑣辛、水楊酸、硫磺)、含乙醇制劑(如剃須后搽洗劑)、異維A酸等共用,可加劇皮膚刺激或干燥作用。 |
| 貯藏 | 遮光,密封,在陰涼(不超過20℃)處保存。 |
| 有效期 | 24個月 |
| 零售價格 | 電話商議 |
| 供貨價格 | 電話商議 |
| 銷售渠道 | 醫藥公司,連鎖藥店,單體藥店, |
| 適用科室 | 皮膚科用藥 |
| 補充說明 | 【禁忌】1.對維生素A衍生物過敏者禁用。2.孕婦禁用。3.急性或亞急性皮炎、濕疹類皮膚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用藥部位避免日光照射。2.兒童慎用。3.不應大面積使用。4.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5.哺乳期婦女在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育齡婦女用藥期間嚴禁受孕。6.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將局部藥物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8.用于治療痤瘡,起初數周可暫加劇,仍應繼續治療6周以上才能達到*大療效。9.本品可能引起嚴重刺激或脫屑,不宜用于皮膚皺褶處。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1.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2.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3.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不良反應】用藥部位可能發生紅斑、腫脹,脫屑、結痂、色素增加或減退。偶見不良反應。 【藥理毒理】本品可促進表皮細胞更新,調節表皮細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質層細胞疏松而容易脫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
| 銷售包裝 | 紙盒 |
| 運輸包裝 | 400盒/件 |
企業檔案
- 山東萬吉藥業有限公司
- [經營模式]:民營 服務型
[主營產品]:批發: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化學藥制劑、抗生素、生化物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更多>
[聯系地址]:山東濟南天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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