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40mg

發布時間:2015/9/9 10:09:40 瀏覽次數: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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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名稱 | 注射用呋塞米 |
| 基藥產品 | 是 |
| 醫保產品 | 是 |
| 適應癥 | 1.水腫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腎臟疾病(腎炎、腎病及**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腎功能衰竭),尤其是應用其他利尿藥效果不佳時,應用本類藥物仍可能有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急性肺水腫和急性腦水腫等。2.高血壓;在高血壓的階梯療法中,不作為治療原發性高血壓的藥物,但當噻嗪類藥物療效不佳,尤其當伴有腎功能不全或出現高血壓危象時,本類藥物尤為適用。3.預防急性腎功能衰竭;用于**原因導致腎臟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環功能不全等,在糾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時及時應用,可減少急性腎小管壞死的機會。4.高鉀血癥及高鈣血癥。5.稀釋性低鈉血癥,尤其是當血鈉濃度低于120mmol/L時。6.抗利尿激素分泌過多癥(SIADH)。7.急性藥物中毒等的治療,如巴比妥類藥物中毒等。 |
| 主要成分 | 呋塞米。 |
| 用法用量 | 1.成人(1)治療水腫性疾病。緊急情況或不能口服者,可靜脈注射,開始20—40mg(1—2支),必要時每2小時追加劑量,直至出現滿意療效。維持用藥階段可分次給藥。治療急性左心衰竭時,起始40mg(2支)靜脈注射,必要時每小時追加80mg(4支),直至出現滿意療效。治療急性腎功能衰竭時,可用200—400mg(10—20支)加于氯化鈉注射液100ml內靜脈滴注,滴注速度每**不超過4mg。有效者可按原劑量重復應用或酌情調整劑量,每日總劑量不超過1g。利尿效果差時不宜再增加劑量,以免出現腎毒性,對急性腎衰功能恢復不利。 |
| 產品規格 | 40mg |
| 零售價格 | 電話商議 |
| 供貨價格 | 電話商議 |
| 適用科室 | 泌尿科用藥 |
企業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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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模式]:民營 生產型
[主營產品]:小容量注射劑、原料藥(門冬氨酸鉀)、原料藥(門冬氨酸鎂)、原料藥(腺苷)、凍干粉針劑、凍干粉針劑(激 更多>
[聯系地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松花湖街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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