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亞邦歐寧)
發布時間:2014/3/31 9:31:36 瀏覽次數:3465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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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稱: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亞邦歐寧)
產品分類: 西藥 維生素礦物質類藥
招商區域: 全國
招商企業: 江蘇亞邦藥業(廣東營銷中心)
溫馨提醒:請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的注意事項,禁忌等內容,按照說明書或在醫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將藥品置于兒童無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稱 |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亞邦歐寧) |
| 適應癥 |
1、重分解代謝疾病(伴有或不伴有營養不良而胃腸道于5天內不能得到利用) 2、胃腸道吸收功能障礙等疾病(嚴重營養不良伴胃腸功能障礙) 3、免疫低個綜合癥 4、處于惡性疾病進展期的患者 |
| 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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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英文名稱:AlanylGlutamineInjection
商品名稱: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成份】本品的活性成份為丙氨酰谷氨酰胺。
【性狀】本品為無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癥】
適用于需要補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腸外營養,包括處于分解代謝和高代謝狀況的患者。
【功能主治】適用于需要補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腸外營養,包括處于分解代謝和高代謝狀況的患者。
【規格】50ml:10g;100ml:20g
【包裝】玻璃輸液瓶包裝或多層共擠膜輸液袋包裝,50ml/瓶(或袋)玻璃輸液瓶包裝或多層共擠膜輸液袋包裝,100ml/瓶(或袋)
【用法用量】
本品是一種高濃度溶液,不可直接輸注。在輸注前,必須與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輸液相混合,然后與載體溶液一起輸注。1體積的本品應至少和5體積的載體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應加入至少500ml載體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濃度不應超過3.5%。劑量根據分解代謝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腸外營養每天供給氨基酸的最大劑量為2g/kg體重,通過本品供給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應計算在內。通過本品供給的氨基酸量不應超過全部氨基酸供給量的20%。每日劑量:1.5~2.0ml/kg體重,相當于0.3~0.4g丙氨酰谷氨酰胺/kg體重(例如:70kg體重病人每日需本品100~140ml)。每日最大劑量:2.0ml/kg體重。加入載體溶液時,用量的調整:當氨基酸需要量為1.5g/kg體重/天時:其中1.2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當氨基酸需要量為2g/kg體重/天時:其中1.6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輸注速度依載體溶液而定,但不應超過0.1g氨基酸/kg體重/小時。本品連續使用時間不應超過三周。
【不良反應】
正確使用時,尚未發現不良反應。當本品輸注速度過快時,將出現寒顫、惡心、嘔吐,出現這種情況應立即停藥
【禁忌】嚴重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鐘)或嚴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使用過程中應監測患者的堿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轉氨酶(ALT)、門冬氨酸轉氨酶(AST)和酸堿平衡。2.對于代償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議定期監測肝功能。3.將本品加入載體溶液時,必須保證它們具有可配伍性,保證混合過程是在潔凈的環境中進行,還應保證溶液完全混勻。4.不要將其它藥物加入混勻后的溶液中。5.本品中加入其他成份后,不能再貯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由于孕婦、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的臨床資料不足,故不推薦使用。
【兒童用藥】由于兒童使用本品的臨床資料不足,故不推薦使用。
【老人用藥】老年患者除嚴重腎功能不全者,可以使用本品。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只能加入與之可配伍的載體溶液中后一起輸注,未發現本品與其它藥物有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與其它輸液一樣,當本品輸注速度過快時,將出現寒顫、惡心、嘔吐,出現這種情況應立即停藥。
【藥理】本品為腸道外營養的一個組成部分,丙氨酰谷氨酰胺可在體內分解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其特性是經由腸外營養輸液補充谷氨酰胺。本雙肽分解釋放出的氨基酸作為營養物質各自儲存在身體的相應部位并隨機體的需要進行代謝。對可能出現體內谷氨酰胺耗減的病癥,可應用本品進行腸外營養支持。
【執行標準】國家藥品標準YBH03332005
【藥代動力學】
丙氨酰谷氨酰胺輸注后在體內迅速分解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其人體半衰期為2.4~3.8分鐘(晚期腎功能不全病人為4.2分鐘),血漿清除率為1.6~2.7L/分鐘。這一雙肽的消失伴隨等克分子數的游離氨基酸的增加。它的水解過程可能僅在細胞外發生。當輸液量恒定不變時,通過尿液排泄的丙氨酰谷氨酰胺低于5%,與其它輸注的氨基酸相同。
【ATC分類】B05B
【醫保類別】乙
【編碼】HD001241
【貯藏】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招商政策
1、可給代理商提供資金支持,鋪貨支持;
2、對有良好信譽及*終隊伍的代理商可以合作、參股,等**參股形資支持
代理要求
1.具有終端網絡隊或個人
2.資金實力隊伍齊全
3.做過同類產品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