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靈顆粒(滇中)
發布時間:2016/10/19 9:49:24 瀏覽次數:22128
溫馨提醒:請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的注意事項,禁忌等內容,按照說明書或在醫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將藥品置于兒童無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稱 | 感冒靈顆粒 |
| 功能主治 | 功能主治:解熱鎮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
| 用法用量 | 開水沖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 產品規格 | 10克*9袋 |
| 零售價格 | 電話商議 |
| 供貨價格 | 電話商議 |
| 適用科室 | 呼吸科用藥 |
| 補充說明 | 【不良反應】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重復用藥可能發生出血,急性腎衰、嗜睡、疲勞、口干、少尿、貧血、腎絞痛、胃痛、多汗、膀胱頸梗阻、緊張激動、焦慮、興奮、失眠、頭痛。 【禁 忌】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4.脾胃虛寒,癥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臟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服藥3天后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并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解熱鎮痛藥并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企業檔案
- 河南省新華藥業有限公司
- [經營模式]:民營 貿易型
[主營產品]:貿易,經營 更多>
[聯系地址]:河南省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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