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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環磷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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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注射用環磷酰胺
英文名稱:CyclophosphamideforInjection
商品名稱:安道生
【成份】每瓶安道生200mg注射劑含有單水化(環)環磷酰胺213.8mg(相當于無水環磷酰胺200mg)。
【性狀】白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
【適應癥】
環磷酰胺以聯合化療和單劑治療可用于下列疾病:白血病:急性或慢性淋巴細胞性和髓性白血病;惡性淋巴瘤:何杰金氏病、非何杰金氏病、漿細胞瘤;轉移性和非轉移性的惡性實體瘤:卵巢癌、睪丸癌、乳腺癌、小細胞肺癌、成神經細胞瘤、Ewings肉瘤;進行性自身免疫性疾病:類風濕性關節炎:psoriatic關節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硬皮病、全身性脈管炎(例如伴有腎病綜合征)、某些類型的腎小球腎炎(例如伴腎病綜合征)、重癥肌無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冷凝集素病;器官移植時的免疫抑制治療;對兒童橫紋肌肉瘤及骨肉瘤有一定療效。
【功能主治】環磷酰胺以聯合化療和單劑治療可用于下列疾病:白血病:急性或慢性淋巴細胞性和髓性白血病;惡性淋巴瘤:何杰金氏病、非何杰金氏病、漿細胞瘤;轉移性和非轉移性的惡性實體瘤:卵巢癌、睪丸癌、乳腺癌、小細胞肺癌、成神經細胞瘤、Ewings肉瘤;進行性自身免疫性疾病:類風濕性關節炎:psoriatic關節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硬皮病、全身性脈管炎(例如伴有腎病綜合征)、某些類型的腎小球腎炎(例如伴腎病綜合征)、重癥肌無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冷凝集素病;器官移植時的免疫抑制治療;對兒童橫紋肌肉瘤及骨肉瘤有一定療效。
【規格】0.2g/支
【包裝】無色玻璃瓶加灰色橡膠塞,1支/盒
【用法用量】
環磷酰胺使用需要有經驗的腫瘤專家指導,劑量根據個體不同有差異,除非有特別的處方,一般建議如下劑量使用:環磷酰胺200mg/瓶對于持續治療的成人或小孩,3~6mg/kg體重/每日(相當于120~240mg/每平方體表面積);對于間斷性治療,10~15mg/ kg體重(相當于400~600mg/每平方體表面積)間隔2~5天;對于大劑量的間斷性治療和大劑量沖擊治療(如對于骨髓移植前沖擊)20~40mg/ kg體重(相當于800~1600mg/每平方體表面積)間隔21~28天;溶液配置將適量的生理鹽水加入瓶內配制成注射溶液,具體如下:溶液加入裝有粉劑的藥物瓶后,經搖蕩,干粉立即被溶解,如果干粉不能立即完全溶解,可將溶液靜置數分鐘直至完全清澈為止。溶液適用于靜脈輸注,更可合理地使用輸液泵或配套裝置。對于短時間靜脈輸注,可加入林格氏溶液,鹽水或葡萄糖溶液500ml內進行輸注。輸注持續時間,根據容量不同從30分鐘至2小時。推薦的劑量主要指單用環磷酰胺,若與其它相同細胞毒性藥物合用,需減少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對于骨髓抑制的劑量調整建議:對于肝,腎功能損害的患者的劑量調整建議如下:嚴重肝、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需減少給藥劑量。血漿膽紅素在3.1-5mg/lOOml時,應減少25%劑量;腎小球濾過率低于10ml/min,應減少50%劑量。環磷酰胺可經透析排出。
【不良反應】
患者在接受環磷酰胺治療時,會隨劑量的大小及個體差異,可能發生下列的不良反應,大部分為可逆的不良反應。血液骨髓象因輸注劑量的大小,會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如白細胞、血小板計數下降和貧血,白細胞計數下降可伴或不伴有發熱,患者可有繼發感染的危險(有時會威脅生命)發生;血小板計數下降可能導致出血傾向。白細胞和血小板下降的低谷常在治療的1~2周,并在開始治療后3-4周時恢復。在起初的幾個化療周期時,一般不導致貧血。較嚴重的骨髓抑制往往發生在那些以往經歷化療和,或放療或,和腎功能損害嚴重的患者。與其他對骨髓抑制的藥物聯用,需適當調整劑量。在治療開始根據血細胞計數和血象下降低谷時的劑量調整請參考相關的表格。胃腸道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常為劑量相關的不良反應。50%患者有程度不同的中到重度胃腸道反應。厭食、腹瀉、便秘、胃粘膜損傷,從輕微的胃炎到胃潰病,相對較少見。偶有發生出血性結腸炎。腎和泌尿道環磷酰胺通過腎臟排泄,在泌尿系統特別是膀胱,其代謝產物可導致不良反應。出血性膀胱炎,鏡下血尿和肉眼血尿是環磷酰胺最常見與劑量相關的不良反應,有時不得不終止治療。起初會發生非細菌性膀胱炎,然后可能伴隨感染性膀胱炎。也偶有報告出血性膀胱炎導致死亡。膀胱的水腫、下尿道的出血,間質性炎癥伴纖維化和膀胱纖維化傾向也偶有被觀察到。腎功能損害(特別是有腎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偶在大劑量輸注后發生。注意合并使用美司鈉(Uromitexan)可明顯地降低環磷酰胺產生泌尿道毒副作用的嚴重性和發生頻率。生殖系統環磷酰胺具有烷化結構的活性功能,推測可能導致不可逆的精子生成障礙.導致精子缺乏或持續性精子減少:排卵異常,偶見不可逆的排卵失調,伴有閉經、雌激素下降及相關癥候群。肝臟偶有報告肝功能失調,相應的實驗室肝功能指標上升(SGOT、SGPT、γ-GT、 ALP、膽紅素)。在大劑量環磷酰胺合并使用白消安或全身放療的骨髓移植患者中,約15-50%可出現靜脈閉塞癥(VODJ。在單獨接受大劑量環磷酰胺治療的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中很少見。靜脈閉塞癥主要發生在骨髓移植后1-3周,以體重突增、肝腫大、腹水、高膽紅素血癥為主要特征,有時會發生肝性腦病。促使VOD發生的已知危險因素有肝功能失調、肝細胞毒藥物伴大劑量持續化療,特別是應用含烷化結構的白消安的預處理。心血管和呼吸系統某些患者有偶發的局限性肺炎、間質性肺炎并可演變成慢性肺間質纖維化。有報道細胞抑制藥物可誘發繼發性心肌病表現為心律不齊、心電圖變化和左室射血分數的改變(如心肌梗塞),特別在大劑量的環磷酰胺輸注(120-240mg/kg體重)更為顯著。值得注意的是.有臨床證據說明在接受心臟附近放療和伴有蒽環類抗生素或戊糖苷輔助治療的患者能增加環磷酰胺對心臟的毒性。基于這個原因,須對有心血管疾患史的患者進行水、電解質平衡監測,并進行密切觀察。繼發性腫瘤總體來看,細胞毒性藥物治療,包括環磷酰胺化療都有引發繼發性腫瘤的風險,包括先驅表現和后遺癥。繼發尿道腫瘤的風險和骨髓增生異常發展成急性白血病的風險相對較高。動物實驗表明,適當地使用美司鈉( Uromitexan)能顯著減少膀胱腫瘤的發生率。其他不良反應最常見為脫發,總的來說是可逆的,手掌、指甲腳掌的色素沉積也有報告。下列不良反應也有偶發:SIADH(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征,Schwartz-Bartter綜合征)伴有低鈉血癥和水潴留皮膚粘膜炎癥某些偶見的病例有超敏反應伴發熱并發展成休克短暫性視力模糊和頭暈偶發的急性胰腺炎更偶見的嚴重反應(<0.01%)如:Stevens Jehnsou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剝脫癥注意:另外像血栓、DIC(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或溶血性尿毒癥(HUS)等并發癥也可能由原發疾病引發,但在化療中包括環磷酰胺會增加其發生頻率。需及時服用抗嘔吐藥物和注意口腔衛生等。在治療期間經常做常規血細胞計數,在起始化療時5-7天常規監測,當白細胞<3000/mm3,每2天要監測一次,若可能,每天一次;長期化療的患者,每2周進行監測。并應對尿液沉淀物進行鏡檢監測紅細胞。
【禁忌】環磷酰胺在以下患者中不能被使用:對環磷酰胺過敏嚴重的骨髓功能損害(特別是已使用細胞毒性藥物治療和/或放射治療的患者)膀胱炎癥(膀胱炎)尿道阻塞急性感染懷孕和哺乳期,另見注意事項特殊的警示及注意事項在治療開始前,應排除或糾正影響尿流動力的梗阻,治療膀胱炎.感染,糾正水電解質紊亂。年老體弱的患者和已接受放療的患者,在接受環磷酰胺治療時應與接受其他細胞抑制藥物一樣,給予密切觀察。對于伴有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特別是糖尿病患者及有慢性肝、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應給予嚴格監測。在用環磷酰胺治療,患者有膀胱炎并伴有鏡下血尿和肉眼血尿,環磷酰胺治療需中斷直到患者血尿被糾正。在治療過程中,需定期監測白細胞計數:治療開始時間隔為5~7天,如白細胞計數低于3000/mm3,應每2天監測:每日監測在某些情況下是必需的。接受長期治療的患者,建議每2周監測;當有任何骨髓抑制現象出現時,建議監測紅細胞和血小板計數。應定期檢測尿沉淀物以計數尿紅細胞。對駕駛和操作機器的影響環磷酰胺治療可能會引起惡心、嘔吐,而導致體液代謝紊亂。醫師可根據個體情況對患者參加駕駛、機器操作提出建議。
【注意事項】
環磷酰胺針劑在運輸和貯存期間,如果受到溫度影響,將會導致活性成分環磷酰胺溶解。如果針劑瓶中成分溶解,其外觀明顯與含有完整活性成分的產品外觀不同:溶解的環磷酰胺是一種澄清的、黃色粘性液體(通常以液相或滴狀存在于針劑瓶中)。若發現環磷酰胺成分溶解,不得使用。避免兒童能接觸到藥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環磷酰胺治療可導致基因異常疾病:妊娠的頭三個月,如為致命的適應癥,應咨詢醫師是否應終止妊娠;妊娠的頭三個月后,患者希望繼續妊娠,而藥物治療不可以推遲,治療前應告之患者有產生畸形的可能;在治療期,應建議不要懷孕,但若仍希望在治療期懷孕,應進行胚胎遺傳學方面的咨詢;環磷酰胺可以通過母乳,母親治療期不建議哺乳;在治療前對男性應告誡進行精子保存;治療后所需避孕持續時間應取決于原發疾病的愈后以及患者希望生育的強烈度。
【兒童用藥】參見用法和用量。
【老人用藥】尚無臨床研究資料。
【藥物相互作用】
當磺脲類抗糖尿病藥物與安道生同時給予時,可能加強其降血糖作用:如果環磷酰胺與別嘌呤醇或雙氫克尿噻同時給藥則可能加重骨髓抑制。之前使用或合并使用那些苯巴比妥、苯妥英、苯二氮卓類、水合氯醛,可能造成肝臟線粒體內酶的誘導。由于環磷酰胺有免疫抑制作用,患者在接受疫苗接種時,對疫苗的反應降低;注射活性疫苗時,可伴有疫苗所致的感染。如果在應用去極化肌松弛藥物(如琥珀酰膽堿鹵化物)時進行環磷酰胺治療,可降低假膽堿脂酶水平,可能發生呼吸暫停的延長。如合并使用氯霉素,可導致環磷酰胺的半衰期延長及代謝延遲。與蒽環類和戊糖苷的合并使用,可能會加強環磷酰胺潛在心臟毒性;先前心臟部位的局部放療,也增強環磷酰胺對心臟毒性。合用消炎痛應格外慎重,偶有個別報告出現急性水中毒。患者接受環磷酰胺化療期間,應禁忌飲酒及含酒精飲料。由于葡萄柚內含有能與環磷酰胺相互作用的化合物而降低其效用,患者應避免進食葡萄柚或含有葡萄柚的飲料。配伍禁忌:苯甲醇( Benzyl alcohol)能降低環磷酸胺的穩定性。
【藥物過量】由于至今尚無環磷酰胺的解毒劑,所以在每次使用時,使用劑量應特別謹慎。但透析可以幫助環磷酰胺的排出,因而,在治療服用環磷酰胺自殺,藥物過量和藥物中毒時,應盡快進行血液透析治療。通過血液中未代謝環磷酰胺的濃度,可計算出透析的清除率可達到78ml/min(正常腎臟清除率在5-11ml/min)。也有一組實驗報道透析的清除率在194ml/min。透析6小時后,在透析液中可測出環磷酰胺的劑量約為用藥劑量的72%。藥物過量時,可伴有骨髓抑制和白細胞下降。骨髓抑制的嚴重程度和持續時間取決于藥量。(在治療的同時)應經常進行血細胞計數和病人的監測。如果出現中性粒細胞下降,應給予預防感染治療或在出現感染后,應使用抗生素治療。如果出現血小板數下降,應根據需要進行血小板置換。可應用美司鈉預防膀胱炎,以減少泌尿道毒性反應。注意:環磷酰胺的靜脈輸注滲漏不會引起靜脈周圍組織的損害,因為其細胞抑制作用只有在其經肝臟代謝后才會顯現。如果出現較大面積的藥物滲漏.應停止輸注t作局部處理以排出滲漏液體.并用生理鹽水沖洗,同時建議輸注部位肢體固定不動。
【藥理】環磷酰胺是屬于烷化劑類的細胞毒性藥物。化學結構上歸屬氮芥類。在體外環磷酰胺無活性,在體內被肝微粒體酶激活,轉變成4-羥基環磷酰胺,與其異構體醛磷酰胺等同,環磷酰胺的細胞毒作用基于其烷化代謝物與DNA的相互作用。烷化的結果導致了DNA鏈斷裂及與DNA-蛋白交聯的聯結。在細胞周期中G2被延遲。細胞毒性作用于細胞周期每一階段是非特異的,但對細胞周期是特異的。該藥物與其他結構相似的烷化劑(例如:異環磷酰胺)的交叉耐藥作用不能被排除。
【執行標準】進口藥品注冊標準:JX20040140
【藥代動力學】
環磷酰胺幾乎全部從胃腸道吸收。成人靜脈注射環磷酰胺藥物后,24小時內環磷酰胺及其代謝產物的血漿濃度大幅下降。但在72小時內仍可在血漿內檢測到。環磷酰胺在體外不被激活,在體內可被激活。環磷酰胺的血漿半衰期成人為7小時,兒童為4小時。環磷酰胺及其代謝產物主要經腎臟排出。靜脈或口服藥物的血漿濃度水平是生物等效的。
【ATC分類】L01A
【醫保類別】甲
【編碼】HD009841
【貯藏】穩定性與儲藏:藏溫度不得高于+25℃液制備后必須在24小時內應用(應貯存于8℃以下)果超過包裝上的失效日期不得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