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食藥監部門獲悉,從明年4月1日起,所有的基本藥物必須有“身份證”——電子碼。
據介紹,從明年4月1日起,我國所有的基本藥物將實行電子監管,凡生產基本藥物品種的中標企業,應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在基本藥物品種出廠前按規定加印(貼)藥品電子監管碼,并通過監管網進行數據采集和報送。對列入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將一律不得參與基本藥物招標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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