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多位醫藥代表被查
1 醫藥代表合規問題頻出
據賽柏藍觀察,國內新冠疫情后期的一段時間以來,關于醫藥代表合規的新聞頻繁見諸報端。 近日,一知名大三甲發布《關于嚴禁在門(急)診區域接待醫藥代表的通知》稱,因為部分醫藥代表無視禁止入內的標志,在多個診室門口聚集,嚴重違反相關規定,影響醫院就診秩序及環境,且易引發門診患者的不滿及投訴,請各位門診醫師拒絕接待并進行勸退。 通知明確自通知發布之日起,一經查實,針對違反此規定的醫藥代表,由相關職能部門(藥劑科、采供處、醫療設備處等)對這些醫藥代表所屬供應商按醫院供應商管理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日前,中共杭州市蕭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公眾號“蕭山清風”發布:某知名藥企原大區經理涉嫌嚴重違法,根據浙江省監委、杭州市監委指定管轄,目前正在接受蕭山區監委監察調查。 據業內人士透露,這件事情的起因是某知名藥企腫瘤產品線的兩位代表在門診處拍醫生處方,被護士長看到并報警將其帶走,后面進一步牽扯到了大區經理。
目前的處理結果是兩位醫藥代表和大區經理已經提出離職,醫院也把該家企業的藥停了。 更早之前,據中國醫藥報報道,南通市某醫院保衛處在疫情期間,“捉留”了3位違規人員,當事人分別為某醫藥公司的經理和2位員工。
保衛處人員指出,在院內他們穿著白大褂開展業務,該事件引起醫院方重視并通報了涉事企業。 除媒體的關注外,中紀委自4月以來也多次關注醫藥商業賄賂、帶金銷售等問題。
6月27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布頭條文章《觀察|如何治理醫藥領域賄賂頑疾——多方聯手受賄行賄一起查》指出,從近年來查處的案例看,醫藥領域行賄手段呈現出花樣翻新、次數頻繁、金額巨大等特點。
通過調查發現,在一些地區,藥品“回扣式”銷售成了公開的秘密,產品的回扣比例都是提前談好的。
4月3日,中紀委發布要聞《販賣醫藥數據,暗做藥代》一文,揭露了一件涉及醫藥銷售人員的統方牟利案。
浙江省某縣第一人民醫院原藥劑科工作人員王某某,最早因為掌握用藥信息、新藥進院核審及日常采購權力,開始販賣醫院統方數據,并進一步擴大統方版圖,直至案發,其非法獲取的統方數據覆蓋該縣10余家公立醫院(衛生院),涵蓋藥品種類達數百種。 就上述情況,有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對賽柏藍表示,新冠疫情期間,多數藥企的銷售受影響明顯,醫藥代表的業績壓力也較大,目前疫情的影響和緩,部分藥企為了完成全年度業績目標,還調高了下半年的業績指標,不同于往年的業績壓力可能導致了部分醫藥代表跨越合規的底線。
2 醫藥購銷鏈,牽一發動全身
之所以涉及醫藥代表的相關合規新聞會引發業內的廣泛關注是因為,終端的銷售行為往往會傳導到供應商、甚至醫藥工業企業。
比如,去年年底,四川省人民醫院官網發布了一則《四川省人民醫院關于對違規供應商處理意見的通告》顯示,有9家公司因“圍獵”醫院工作人員,存在商業賄賂行為,醫院決定對其作出以下處理: 根據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約定,立即停止與上述公司合作。還有未支付貨款的,延期兩年支付。
將上述公司納入醫院采購“黑名單”,永久禁止其參與醫院采購。
將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涉案高管等列入“黑名單”,禁止其相關聯的公司參與醫院采購。一旦發現“黑名單”上人員掛靠其他公司參與醫院采購,立即停止與掛靠公司合作、停止付款,并將該掛靠公司納入“黑名單”。
隨著各部門政策力度的加強,醫藥代表的不合規行為還將給醫藥企業帶來更大的風險。
昨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文件明確,自本意見印發之日起,醫藥企業(含藥品生產許可持有人、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企業、與生產企業具有委托代理關系的經銷企業,以及配送企業)在定價、投標、履約、營銷等過程中,通過目錄清單所列失信事項牟取不正當利益的,納入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范圍。
國家醫保局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事項目錄清單,列入目錄清單的失信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在醫藥購銷中給予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以下簡稱“醫藥商業賄賂”)、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涉稅違法、不正當價格行為、惡意違反合同約定、擾亂集中采購秩序等。
在新的招采制度之下,針對醫藥企業的違規行為,招采機構將根據醫藥企業的信用評級,分別采取書面提醒告誡、依托集中采購平臺向采購方提示風險信息、暫停相關藥品或醫用耗材的投標掛網、暫停供應配送中標藥品或醫用耗材資格、向社會公開披露失信信息等處置措施。
7月24日下午,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印發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也明確,從今年7月開始直到年末,將重點整治醫務人員收取回扣、藥企違規營銷等行為。 比如:
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行為。
醫務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為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的行為。
嚴肅查處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經銷人員在醫療機構內的違規營銷行為。
重點檢查醫療機構門診、住院部、藥房等區域出現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違規向醫務人員推銷藥品、醫療器械,進行商業洽談的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充分運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對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經銷人員進入醫療機構內部與醫務人員接洽營銷行為進行預警、監測和及時處理。 在《通知》的最后,國家衛健委還強調,除在醫院端開展專項整治外,還需要加強藥品流通、招標、采購、臨床使用等環節的綜合治理,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按規定對列入不良記錄的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依法依規處理,引導和約束相關行業企業和從業人員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形成共同推進的良好局面。
除醫保局從招采端建立打擊醫藥賄賂的機制,衛健委從醫院使用端加強對于醫藥購銷行為的嚴查外,更多的國家部門也在就醫藥購銷中的帶金銷售等問題發布相應的政策文件。
可以說,不合規的醫藥購銷行為對于醫藥代表個人以及醫藥企業來說都意味著極大的風險,而且隨著體制機制的完善,這種風險還會持續加大,最后引用外資企業常用的一句話,“道路千萬條,合規第一條”。

更多>>本周推薦
更多>>熱點文章
版權聲明:如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 溫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歡迎各位醫藥行業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環球醫藥招商網 www.zenghu2.cn 版權所有 © 2003-2021 盜冒必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業務許可證:浙B2-20090049
客服熱線: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訴電話: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編號:(浙)-經營性-2014-0015號
本網站由浙江民禾律師事務所做為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