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醫保局成立至今,國家帶量采購、地方藥品降價、基藥及醫保目錄調整等一系列的醫改政策,讓每一個醫藥人都感受到沉甸甸的壓力。事實再次證明,真正對企業形成考驗的是,醫保局的組建、2018年國家帶量采購的開啟,以及國家對藥品帶量采購的明確定位--藥價要降下來,要把"藥價"作為深化醫改的"突破口"。根據目前藥品集中采購的相關進展,結合目前流出的相關官方或坊間政策,筆者對下半年的藥品帶量采購趨勢分析如下:
一、應采盡采,帶金銷售土壤將被徹底根除
從國家醫保局成立之日起,帶量采購、以量換價的目標很明確,就是劍指"帶金銷售"的七寸,要打掉"以藥養醫"的堡壘。從福建十標提倡的"為用而采"開始,再到江蘇陽光采購"應采盡采",思路的轉變體現的是一種格局的變化。以往的為用而采,抓住核心品種痛擊出手。現在的應采盡采,只要涉及廣大患者與醫保資金的錢袋子,都會使出雷霆手段,化藥、中成藥、生物制劑未來都會被收入囊中。
從另一個角度,可以看到,應采盡采,從4+7一直到第二批國采,始終在覆蓋所有醫療機構的基礎上,倡導并鼓勵社會零售機構配備、使用中選產品。帶量采購線上采,覆蓋范圍院線+藥店采,在此基礎上,將虛高的價格泡沫徹底擊碎,讓原本一片灰暗的醫藥生態重新煥發新的活力。
二、混亂地級市招標采購向聯盟轉型
前期流傳的消息指,省級招標方面鼓勵省際聯合,建議地市不要做招標采購。這次流出的政策看似是針對耗材,但是否有急剎車的風向?近期,部分地級市的報價工作緊急喊停,某北方城市即將開始的藥品報價通過群公告的形式要求暫停,看來,國家有關方面仍然希望以省際聯合為主,一方面平臺資源相對成熟,另一方面覆蓋的面積能夠迅速擴大。而地級市聯合或單獨開展帶量采購,與省級帶量采購如何銜接或者如何將資源最大化利用都是一個問號。
從目前來看,全力以赴做好第三批國采,然后參照國采藍本再繼續做好省級及地級市的帶量采購,仍然是一種趨勢,還有一種趨勢是地級市仍然以聯盟為主,但一定是規則透明、陽光公開。醫藥市場的光環永遠應該是屬于廣大醫藥生產經營企業與醫療機構、患者,只有"有事好商量、提前商量,事后好安排、能夠解決問題"的集采形態,才是一個和諧、包容且不失原則的理想形態。
三、帶量采購不再唯更低價是取
必須看到,近六七年以來,很多省、市甚至縣級市、單體醫院,張口一個有價無量的價格聯動,閉口就是省招入圍降10至20個點起,方案中寫的天花亂墜,實際操作就是唯低價是取,搞降價大賽,仿佛誰降得多,誰就更有政績。更有少數地方的招標采購,開始不提城市聯盟,招完標后今天和A市聯姻,明天向B市供貨,規則的任性、不確定,直接打擊了醫藥行業從業者的信心,不知道標標相報何時了,也不知道只有更低的底線究竟在哪里。
這種混亂的招采局面不是創新,也不是回歸初心。"價格是個利益調節器,關系到你購買的成本和發展的利益,是一個平衡"。從年年降價到月月降價,更有甚者要求20個工作日內必須如實上報最低價聯動,這種任性的招采,談不上量價合一。從目前國家集中采購的趨勢來看,多家中選、企業合理報價,將成為常態。作為投標的主體,廣大生產經營企業也要考慮清楚,自身合理的價格底線在哪里,一味不負責任的降價既自傷八百也傷敵三千,最終的結果是有價無量,越賣越虧,最終導致企業退出市場。合理的市場競爭機制應該是穩定的、動態的,而不應是雪崩式的、海浪式的。可以料想,今后各省的招采方案再強制設置降幅入圍的可能性將會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在最低采購價的基礎上由企業自主競爭,合理報價。這個底線,企業要想明白、透徹。
四、國家與地方招采形成相互促進新格局
自從2019年11月29日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下發了《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印發關于以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醫改發〔2019〕3號)以來,各地紛紛以此為藍本,下發了相關文件。
《通知》要求,對未納入國家組織集中采購和使用范圍的藥品,各地要依托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借鑒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經驗,采取單獨或跨區域聯盟等方式,在采購藥品范圍、入圍標準、集中采購形式等方面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形成國家和地方相互促進的工作格局。從這個角度來看,接下來的新格局將是:品種互有補充,采購角度互有不同,國家、省、市有機聯動,加強統籌協同,集采規范進行,頻率有序開展。之前的那種一窩蜂、亂議價的現象,預計將會進行規范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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