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于將含羥考酮復方制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的公告(2019年 第63號)》。
公告顯示,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將含羥考酮復方制劑等品種列入精神藥品管理。
自2019年9月1日起:
口服固體制劑每劑量單位含羥考酮堿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制劑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
口服固體制劑每劑量單位含羥考酮堿不超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制劑列入第二精神藥品管理;
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復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國家藥監局官網數據庫顯示,涉及羥考酮、丁丙諾啡與納洛酮的產品共計有147個批準文號,根據此次公告,這些品種將被納入精神藥品管理。眾所周知,被納入其中的藥品,將會受到嚴格的管制使用。
此次涉及的批準文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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