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取消36項證明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34號)》。
國家藥監局表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取消36項證明事項。(詳見附件)
自發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停止執行。附件所列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涉及修改部門規章的,按程序修改部門規章后再停止執行。
36項證明事項包括14項“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和24項“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很多事項,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此,改為網絡核查。涉及到藥品生產許可證、執業藥師注冊證書等諸多方面。
影響包括藥品生產、批發、零售企業的方方面面,以下為具體內容:


更多>>本周推薦
更多>>熱點文章
版權聲明:如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 溫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歡迎各位醫藥行業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環球醫藥招商網 www.zenghu2.cn 版權所有 © 2003-2021 盜冒必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業務許可證:浙B2-20090049
客服熱線: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訴電話: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編號:(浙)-經營性-2014-0015號
本網站由浙江民禾律師事務所做為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