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外流,真的外流了!全部放開,患者自主購藥。
▍建立處方流轉平臺,患者自主院外取藥
日前,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印發福州市電子處方流轉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建立全市統一的電子處方流轉平臺,處方外流全部放開。

《通知》指出,福州市建設全市統一的電子處方流轉信息共享平臺,完善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與藥店消費信息的三方共享。
患者憑醫院流轉處方和智能提示信息,可自主確定在院外藥店購藥,藥品費用有醫保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
▍真正處方外流:手機下單,藥店取藥
根據福州《通知》顯示,具體流程為醫生開出方、醫患溝通,在線查詢、網上下單、藥店響應、到店取藥。
其完成診療醫生開具處方后,患者在手機端點選“外購藥品”,向定點零售藥店下達訂單。藥店應在訂單生成后規定時間內(暫定為3分鐘),完成電子處方打印及駐店執業藥師審方、身份核驗,并將經駐店執業藥師簽字的處方、訂單信息上傳處方共享平臺,患者也可以在醫院內自助終端完成此類操作。
平臺將訂單確認信息推送患者手機端,生產取藥二維碼。此后,患者就可以到定點藥店取藥。
▍衛健委:二級以上醫院將被評估處方外流效果
這是真正的處方外流!不再制定患者購藥的藥店、沖破了醫院、藥商預設的閉環,這正是國家期許的處方外流。
國家對處方外流一直是鼓勵。就近期來說2019年3月1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所有應用信息系統提供智慧服務的二級及以上醫院都將成為評估對象。
其中,在診后服務的藥品調劑與配送方面,標準體系強調,醫院智慧服務應該做到:患者可在線查詢到出院帶藥信息;支持向第三方機構推送電子處方,電子處方應有防篡改功能。
不難看出,處方外流已經成為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的重要加分項。醫院自然要將處方外流的口子,越開越大。
▍釋放8000 億的市場
IMS的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處方藥市場規模約9900億,約占藥品總規模70%。就具體的渠道而言,由于處方藥銷售必須依賴醫生開具的處方及醫囑,與總體藥品市場相比,處方藥在院內銷售占比更高。
IMS給出的2015年處方藥市場三大渠道(醫院、零售藥店、第三終端)占比分別為77%、10%及13%。
結合整體藥品零售市場的規模增長,據行業認識預計到2020年,處方院外購藥將達到總體開方量的1/3,市場規模接近80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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