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省衛計委、省人社廳、省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發出了《關于推進省管公立醫院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的通知》,明確在省管三級甲等公立醫院、成都軍區總醫院、解放軍第四五二醫院推出101個病種,實行按病種收費。試行時間2年。
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按病種收費的病例納入按病種收費范圍。
通知明確了按病種收費的101個具體病種和每個病種的最高限價標準。
其中,單純性闌尾炎全身麻醉后經腹腔鏡闌尾切除術最高限價5740元,腰椎間盤突出全身麻醉后,經皮激光腰椎間盤摘除,一個椎間盤最限高12520元。
實際醫療費用超出收費標準部分由醫院承擔
據悉,參保患者在各醫院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政策范圍內費用,不區分甲、乙類,不設起付線,按照統籌地區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擔。
政策范圍外費用,由參保患者自行承擔。
參保患者在各醫院住院接受按病種收費病種診治,產生的實際醫療費用超出病種收費標準部分,由醫院承擔;實際費用低于病種收費標準的,參保患者與醫院按實際費用結算,醫院與醫保經辦機構仍按病種收費標準結算。
參保患者自愿選擇超出參保地基本醫保支付標準的床位費、超出收費標準包含的高值耗材費,不計入按病種收費標準,醫院可另行加收,不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由參保患者承擔。
有退出機制,患者可以自行選擇收費方式
省管公立醫院將建立和完善按病種收費的退出機制。因患者的合并癥、并發癥等原因,導致實際進行的臨床治療偏離病種臨床路徑,醫院告之患者后,退出按病種收費,并采取適宜的方式繼續治療,仍實行按項目收費。根據要求,患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將得到充分尊重。各醫院在實施按病種收費前,要將按病種收費標準、臨床路徑和治療規范、使用藥品及耗材、進入和退出機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選擇按項目收費方式或按病種收費方式。
對于選擇按病種收費方式的患者,進入或退出按病種收費時,都要簽訂《按病種收費知情告知書》,確保醫療質量以及合理診療。
對參保患者自愿選擇超出參保地基本醫保支付標準的床位費、超出收費標準包含的高值耗材費以及政策范圍外費用,醫院也應將收費標準,診療需要、能否替代等情況告知患者,并簽署《按病種收費知情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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