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購火熱的今天,網友們可以在網上買書、買化妝品、買奶粉,但是您是否有“膽量”在網上買藥呢?日前,上海食藥監發布通知稱,要求藥品銷售網站不得銷售處方藥,不得展示或向個人消費者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零售單體藥店或連鎖門店不得開展網上售藥業務。
據悉,為規范互聯網售藥行為,確保藥品“兩打兩建”行動取得實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關于加強互聯網藥品銷售管理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監〔2013〕223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范了互聯網藥品銷售的主體資質,要求企業應按照《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規定的經營范圍開展互聯網藥品銷售業務,零售單體藥店或連鎖門店不得開展網上售藥業務。與此同時,鑒于目前互聯網藥品交易尚不能有效查驗購買者身份證件,所以各藥品銷售網站一律不得展示或向個人消費者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
在處方藥方面,通知規定藥品銷售網站不得銷售處方藥。展示處方藥名稱、圖片、說明書等信息的,必須在該頁面上部加框標示。滬藥品監管部門提示:如發現網站有任何直接或變相銷售處方藥行為,請保留證據,撥打12331舉報,舉報查實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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